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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為增進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學生之人權意識及瞭解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及運作。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10-19 13:42:58 點閱: 2 (514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5年10月12日委台權教字第1154131438號函辦理。
二、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109年8月1日成立,將推廣人權教育、普及人權理念列為重要工作之一,為使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學生精進學生人權知能及瞭解該會職權與運作,各學校遇有集會演講活動、教育訓練、公民與社會課程或其他校訂課程,歡迎聯繫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派員前往宣講與交流。宣講人員之鐘點費、差旅費、交通、食宿等費用均由該會自行負擔。
三、 有關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及業務執行狀況,得至官網(網址:nhrc.cy.gov.tw)瀏覽查詢人權議題報告、陳情申訴、參與憲法法庭、系統性訪查研究、人權教育推廣、國際與國內合作交流及核心國際人權公約獨立評估意見等內容,並追蹤Facebook(facebook.com/nhrc.cy.gov.tw)、Instagram(instagram.com/nhrc_tw)官方社群平台。
四、 有關本案宣講相關事項,請洽聯繫窗口:教育交流組,莫惠芬專員(電話:02-2341318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