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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業經銓敘部以民國 111年6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154674421號令修正發布;檢 送發布令影本、修正附表、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7-04 11:11:18 點閱: 475 (167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彰化縣政府國111年6月30日府人給字第1110246097號函轉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154674423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係為增進被保險人權益,並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 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規定,爰刪除旨揭附表第4-20號所列 年齡未滿四十五歲之相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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