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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6-27 16:10:45 點閱: 444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70436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依案內計畫分工措施,強化學生寄宿舍之安全、運用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及各縣市政府(消防局)網站之宣導素材、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講習訓練,加強學生防治一氧化碳中毒知能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 教育部訂於113年12月下旬,於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區,開放填報表單供各級學校填復相關宣導執行成果,屆時將另案通知。
四、 檢附宣導計畫1份,請貴校確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