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14年5月6日管字第114186122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宣導文字及宣導期間資料如附件,若所轄設備有字數限制,請惠予自行調整文字內容。 三、 檢附上開函文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