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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解釋令1份。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5-26 14:46:56 點閱: 465 (另開新視窗)


依據彰化縣政府114519日府人力字第1140190779號函轉教育部114514日臺教人()字第1140041480B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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