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0-07 14:30:21 點閱:2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10月2日府人考字第1140391422號函辦理。
二、依旨揭請假規則第19條規定,該規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是本案之施行日期俟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發布後,將另案轉知。
三、檢送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有關修正條文等相關附件業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人事法規/法規動態/法規司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