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1-15 08:28:32 點閱:7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12日高市教中字第11530291400號函辦理。
二、貴校倘有應屆畢業生設籍高雄市且欲返回高雄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並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高雄市該學區所屬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無則免填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