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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之「第十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1份。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1-22 09:02:53 點閱: 182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04225號函辦理。
二、 本案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楊媛甯專員。
(一) 聯絡電話:(02)2762-9118
(二) 電子信箱:purelandshw01@gmail.com
(三) 地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
三、 檢附選拔與獎勵辦法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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