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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鑑定簡章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6-10-20 09:52:09 點閱: 6 (514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二、本縣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三、四年級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 年限(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 地點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四年級之一般智 能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及 本學年度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 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 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6年2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 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 輔導室 。

三、本縣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五年級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 (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五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 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四年級下學期及五年 級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 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 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6年2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 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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