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109年12月23日院臺法字第1090036072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行政院函影本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各1份。
【轉知】有關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
張貼日期: 2021-01-08 11:08:20 點閱: 602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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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行政院109年12月23日院臺法字第1090036072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行政院函影本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