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有關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1-08 11:08:20 點閱: 602 (另開新視窗)


一、依行政院109年12月23日院臺法字第1090036072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行政院函影本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各1份。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