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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日程表及相關表件(送件申請表、複查申請表、著作領回委託書等)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9-22 15:52:43 點閱: 501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920日府教學字第1110361323號函辦理。

二、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 分審查日程如下:

()1111031(星期一)114(星期五):著作審查 送件,送件得親送或郵寄,應於111114日下午4時前 送達南郭國小介聘中心,「彰化縣111學年度教育人員著 作審查送件申請表」電子檔並請寄至指定電子郵件信箱 (nges7280366@gmail.com)彙辦。

()111119(星期三)上午10時:召開審核會議(送件人 無須到場) ()1111118(星期五)前:本府以行政公告通知送件人著作核定分數。

()1111123(星期三)下午2時至3時:送件人對著作分 數核給如有疑義,請填妥複查申請表格向南郭國小介聘 中心提出申請,複查結果將於111122日前由本府函 復送件人。

()111129(星期五)前:本府以公文通知送件人著作 核定分數,並以此作為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 分依據。

()1111212(星期一)16(星期五):送件人請親自 或委託他人(需填具委託書)於上班時間至南郭國小介聘 中心領回著作審查送件資料。

 三、每件著作送審以一次為限,104110學年度已送審著作請 勿重複送審;刊登於科技部評比期刊之有關教育論文,請 依附件各年總表填寫該期刊於總表之年度及頁數。

四、有關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 查要點第10點第1項規定「七年內」,係指由收件截止日往 前推算7年。爰此,本(111)學年度送審作品發表期間須為 104115日至111114日止,以送件佐證資料所載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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