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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國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宣導業務承辦窗口聯繫清冊1份(如附件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2-10-31 09:54:02 點閱: 530 (另開新視窗)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45878號函辦理。
二、 各校如有相關校園宣導活動,可聯繫本縣警察局犯罪預防宣導業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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