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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4.7修正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居家隔離/檢疫人員於解除隔離/檢疫後,應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4-13 22:25:17 點閱: 1238 (另開新視窗)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4.7修正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居家隔離/檢疫人員於解除隔離/檢疫後,應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考量疫情變化迅速,自主健康管理之態樣亦有逐步調整擴大之趨勢,請同仁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同仁到班時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務必戴口罩、勤洗手、量體溫,做好自己衛生安全防護,並避免不必要的公務行程或參與會議等,減少不必要的人員接觸。

()、同仁請假依請假規則請假:除因公出國,且經評估亦無法請其以居家辦公方式處理公務者,得核給不計入日數病假外,其餘均由當事人依請假規則,請休、事、病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請遵守中央流行疫請指揮中心指示,注意自身健康。

※只要沒有特別說明核給「不計入日數」的病假,就是要算入請假規則所稱每年准給的28天病假,並列入考績計算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