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辦
理。
二、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5日止(郵戳為憑),請備妥下
列逕送教育處學管科洪維蔓老師收(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
山路二段416號),並於資料袋正面註記「實踐方案地方輔
導群報名表」送件。
三、繳交文件:
(一)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一份,請加蓋關防。
(二)報名表一份。(請詳細填寫並貼妥照片)
轉知彰化縣政府109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實踐方案地方輔導群遴選 簡章乙份
張貼日期: 2020-05-08 15:36:18 點閱: 759 (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