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照顧假乃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防疫照顧假期間不予支薪,詳如附件。
轉知:有關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
張貼日期: 2021-02-18 10:46:57 點閱: 620 (78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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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照顧假乃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防疫照顧假期間不予支薪,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