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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以下簡稱藝教館) 辦理「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展演活動實施計畫- 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計畫方案」

類別:教務處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4-08 15:11:03 點閱: 533 (87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1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27113B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擴大辦理「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計畫方案」,優
先徵選取得「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全國
學生舞蹈比賽、音樂比賽、創意戲劇比賽、鄉土歌謠比
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之學校,請依貴校展演需求,於
110年7月31日前逕向藝教館提交申請。
三、規劃申請專業攝錄影團隊協助拍攝之案件,須參與教育部
線上觀摩展演活動,請於演出活動結束後2個月內將專業團
隊拍攝之影片上傳至該部專屬平臺,平臺網址將於110年5
月公告於藝教館「藝拍即合」網站。

四、活動相關規劃請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發布之最新規範審慎評估辦理。
五、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藝教館蔡小姐,電話:02-2311-0574
分機111。
六、檢送「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展演活動實施計畫-
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計畫方案」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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