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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38A號令修正發布,轉知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2-21 10:00:55 點閱: 439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21220日府教學字第1120511104號函轉教育部11212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38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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